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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夏季环卫工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05日
项目概况

2024年夏季环卫工慰问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KZB-2024-123

项目名称:2024年夏季环卫工慰问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6,259.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环卫工慰问品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采购环卫工慰问品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10)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2024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特别注意:
1、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U盘壹份)。
2、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303号保利中达广场2207室。如需邮寄响应文件,仅接受顺丰速运(联系人:杨青、联系电话:15691028444)。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北广场路552号

联系方式:029-86912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303号保利中达广场2207室

联系方式:17792642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7792642151

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1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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