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购置大型新能源车厢可卸式垃圾清运车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py/)获取招标文件,并2024年8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26000202402000035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PYZC-20240635
项目名称: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购置大型新能源车厢可卸式垃圾清运车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130.00万元
最高限价:1130.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原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py/)
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024年8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系统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平原县琵琶湾东路
联系方式:0534-4218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海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迎宾路北首东方紫苑物业楼三楼
联系方式:15753403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经理
电话:15753403579
附件:招标文件--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购置大型新能源车厢可卸式垃圾清运车项目.pdf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供应商操作手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