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ZJAK-CG-2024003
项目名称:汉王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王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汉王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9(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王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王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在线提交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须知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名称:紫阳县汉王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王镇街道
联系方式:0915-4712001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15509152601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509152601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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