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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州区横溪镇镇区环卫保洁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7年度)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26日

项目概况

鄞州区横溪镇镇区环卫保洁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7年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HFZB2024083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镇区环卫保洁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7年度)

预算金额(元):1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49012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横溪镇镇区环卫保洁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024-2027年度)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卫保洁服务【含镇区道路保洁、道路绿化隔离带保洁、公路段下放道路保洁、镇区所有叉弄、弄堂以及所有原先无人负责区域保洁、道路隔离栏(含绿化带护栏)保洁、镇区非道路绿化带(公园)保洁、五都头旅游景点周边保洁、12条古道日常保洁、公交站保洁、果壳箱和垃圾桶保洁清理、公厕保洁、粪便收运、三乱清除、原环卫站的运行管理等】;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服务(含全镇居民端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镇区保洁红线范围内非居民端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建筑垃圾、各类偷倒垃圾等清运处置);非居民端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采购人临时安排的突击性保洁任务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2024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
(2)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3.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本项目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3.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3.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3.7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3.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第3点—“备份投标文件”;3.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府前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826415

质疑联系人:董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8282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和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1号楼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巴敬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95925

质疑联系人:张月侠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959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投稿邮箱:zghwkjw@163.com      联系电话:0538-899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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