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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槐柏镇人民政府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08日
项目概况

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东侧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02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K-2024-066

项目名称: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47,036.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6,014.4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06,014.4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管道土建及安装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3,506,014.473,506,014.4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241,021.9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41,021.9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管道土建及设备安装绿化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2,241,021.992,241,021.9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1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合同包2(洛川县槐柏镇2024年村级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3.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1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东侧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02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要求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各供应商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川县槐柏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槐柏镇槐柏街

联系方式:15697650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健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东侧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024室

联系方式:18066529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嘉琦

电话:18066529011

陕西健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7日



相关附件:

公告-066-最终版.docx

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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