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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项目概况

2024年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4-01556

项目名称:2024年市容环境整治清理清运服务(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联系方式: 024-88731495

名  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22722298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号: 422020100100004082

项目联系人: 戴玮、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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