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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运雪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项目概况

2024-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运雪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采购需求

ZWZB20241012-062-1

2024-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运雪服务(一标段)

分为2部分:1.大雪:4285583.22元/场、中雪2402523.93元/场、小雪1038929.26元/场;按清雪实际发生量为准实际结算,具体标准以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认定为准。2.附属固定费用为13591274.71元。(单项均不可超出最高限价)

2024-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运雪服务(标段)(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ZWZB20241012-062-2

2024-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运雪服务(标段)

分为2部分:1.大雪:93288.55元/场、中雪52298.13元/场、小雪22615.41元/场。按清雪实际发生量为准实际结算,具体标准以长春市城市管理局认定为准。2.附属固定费用为851524.75元;(单项均不可超出最高限价)

2024-2027年度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冬季清运雪服务(标段)(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2服务期限:三年;

1.3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1.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供应商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相应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41014日上午8:30起至20241021日下午16:00止。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长春市通达路

联系方式: 齐帅 18143057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号楼

联系方式: 尹振艳、李珊珊 19944873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振艳、李珊珊 19944873167

监督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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