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NBHSWT44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39268
最高限价(元):3476132,3463681,3360351,3435372,3303732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7613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采购人直管的公共厕所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公厕日常保洁、公厕设施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3476132元。
标项二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6368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采购人直管的公共厕所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公厕日常保洁、公厕设施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3463681元。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6035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采购人直管的公共厕所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公厕日常保洁、公厕设施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3360351元。
标项四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标项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353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采购人直管的公共厕所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公厕日常保洁、公厕设施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3435372元。
标项五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厕市场化保洁项目(标项五)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30373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采购人直管的公共厕所提供保洁服务,包括公厕日常保洁、公厕设施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最高限价3303732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3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3.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所有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2.8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9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597094667@qq.com
2.1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4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512336
质疑联系人: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7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依玲、乐郑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7995、0574-87284375
质疑联系人:陈文昌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84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214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