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中国(安徽合肥)网站消息,安徽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处罚款3万元。
安徽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巢湖市城市管理局予以罚款3万元。
详细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巢城管﹝市容﹞罚决字﹝2025﹞第21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安徽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式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內容:罚款叁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3
处罚决定日期:2025-01-23
处罚有效期:2025-04-23
公示截止期:2028-01-23
处罚机关:巢湖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