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市物业小区(社区)居民住宅、商铺、写字楼和农村自建房等装修垃圾网上预约清运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
为落实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我局开发了“建筑垃圾业务”微信小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以方便物业小区(社区)居民住宅、商铺、写字楼和农村自建房等装修垃圾清运处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产生者付费”的原则,装修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由产生单位(个人)支付给运输企业,也可由产生单位(个人)支付给所在物业小区(社区)、商铺、写字楼等管理单位后由其统一清运处理。
二、由管理单位统一清运处理装修垃圾的,管理单位必须登录微信小程序预约运输企业,不得私自委托不具备运输资格的企业(个人)清运。
三、我市装修垃圾清运实行市场自由定价,鼓励各运输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运输企业根据运输成本、运距及处理费用视情定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四、请各区(育才生态区)的住建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协助通知辖区内物业小区(社区)和村(居)委会。
五、请市商务局协助通知大型商超等商业综合体。
六、请三亚中央商务管理局协助通知所属各商用写字楼(办公楼)等相关业主。
七、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各区分局协助对上述物业小区(社区)居民住宅、商铺、写字楼和农村自建房装修垃圾清运处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已产生装修垃圾的业主是否在小程序登记预约情况进行检查。
八、相关单位(个人)及运输企业可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官网搜索下载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