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的汝城县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三批)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5]0018号3、委托代理编号:1074302-20250403-84、采购项目预算:10,415,314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8,086,750 其他环卫车辆 详见采购需求 1 8,086,750 包2 2,328,564 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详见采购需求 1 2,328,564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包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本次招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应当具备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本项目包2最多允许2家(含)单位组成联合体。。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4月08日 至2025年04月14日, 9:00-17:00, 在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30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李志刚2、电话:13975793193
(1)名 称:汝城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劳动路131号(3)联系人:李志刚(4)邮 编:424100(5)电 话:13975793193(6)电子邮箱:/
(1)名 称:湖南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38号(3)联系人:刘哲(4)邮 编:423000(5)电 话:13762533220(6)电子邮箱:554636136@qq.com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3)电 话:0735-2299020(4)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