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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5月07日
项目概况

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Y(2025)0411-CG

项目名称: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02,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2,581.4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垃圾中转站改扩建,垃圾亭的转移与新建1(批)详见采购文件402,600.00402,581.4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42,79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2,79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车辆垃圾转运车及冲洗车1(批)详见采购文件242,795.00242,79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54,60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4,60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垃圾桶1(批)详见采购文件554,605.00554,60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提供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开标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至少六个月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供应商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户许可证明资料;
(7)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当事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合同包2(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户许可证明资料;
(4)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合同包3(长青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2)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2025年05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直接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4、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5、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提前一小时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新〗签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供应商须自备摄像头及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询标及报价环节能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980000。

10、本项目涉及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操作均建议供应商采用I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长青镇街道1号

联系方式:0917-7515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0917-3376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话:0917-3376198

陕西中创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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