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曝光山西长治部分乡村垃圾倾倒无序,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大量未分类垃圾露天堆放,侵占农田、侵入水体,与乡村应有的青山绿水、干净整洁格格不入,令人痛心。这不禁让人想到,前不久的湖南“洞穴垃圾山”事件。山西长治玉米地裂开的“垃圾伤疤”,源自城市处理能力不足导致的废弃物转嫁;湖南溶洞里堆积的“垃圾山”,则源于村民环保意识的淡薄,也有当地垃圾科学处置模式的缺位。两起污染事件性质不同却同样触目惊心,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部分乡村在垃圾治理存在明显短板。
先看垃圾来源的差异。长治市仅有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厂,要承担八个县区的处理任务,长期超负荷运转让部分垃圾被违规转运到乡村;而湖南慈利县2016年前没有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村民日常产生的垃圾没地方去,只能倒进就近的溶洞。一个是外部垃圾“下乡”,一个是本地垃圾“无处去”,但根源都离不开处理设施的缺失或不足。
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失守,让问题更加棘手。长治的问题出在对跨区域垃圾转运的监管漏洞,一些人钻了乡村偏远、巡查不严的空子,把垃圾偷偷倒在农田;湖南永顺县的溶洞垃圾山距村庄仅一公里,却因分散倾倒、监管力量不足而长期“隐身”。乡村地域广阔、地形复杂,本身就容易形成监管盲区,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责机制不严,更让此类违规行为难以被及时制止。
更值得警惕的是,乡村环境承载力的脆弱性,让污染后果尤为沉重。垃圾侵入农田,土壤肥力下降、农作物减产;溶洞的钟乳石被污染变色,千万年形成的地质奇观遭不可逆破坏。乡村的土壤、水源、植被形成紧密的生态链条,一处受损便可能“一损俱损”,而修复往往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
破解困局,不能只靠“事后清理”,更要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做到对症下药。对外部垃圾“下乡”,要尽快扩建垃圾焚烧厂、完善跨区域转运监管,明确垃圾来源追溯责任,让违规倾倒者承担后果;对本地垃圾“无处去”,要优先在村庄布点垃圾收集站,派专人定期转运,同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从源头减少垃圾量。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把乡村垃圾处理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不能让乡村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乡村垃圾治理不是小事,关乎乡村的生态底色,更关乎城乡公平。只有正视设施短板、堵住监管漏洞、构建长效机制,才能守住乡村的净土,让玉米地重归肥沃,让溶洞恢复生机。
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