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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清扫、收集、运输)
2020年05月15日


实施主体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机构项目建设科
共同实施部门办理情况公开范围申请人或权利相对人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7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8-8290636投诉电话0538-8538186
是否收费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受理地点、时间受理地点:泰山大街337号,泰山国际会展中心二楼东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 下午13:20-17:00 (节假日除外) 
  •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412号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为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2、:《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7 号)第十七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3、:《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鲁建城管字[2017]4号)“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分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服务许可和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许可资质,可分别申请或全部申请。”及全文。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 受理条件

1   1、分级条款 (1)一级企业条件 ①生活垃圾清扫、收集企业:企业拥有经营性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城市环境卫生及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5吨以上扫路车(吸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等车辆总数不少于15辆,具有小型道路保洁专用车辆不少于5辆;机械清扫车辆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漏、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 ②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企业拥有经营性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专用垃圾运输车辆(单台载重5吨以上)不少于20辆,总载重量≥200吨;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和自动卸载功能,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运输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性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2)二级企业条件 ①生活垃圾清扫、收集企业:企业拥有经营性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或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5吨以上扫路车(吸扫车)、洒水车、冲洗车等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具有小型道路保洁专业车辆不少于3辆;机械清扫车辆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漏、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 ②生活垃圾运输企业:企业拥有经营性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专用垃圾运输车辆(单台载重5吨以上)≥8辆,总载重量≥100吨;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全密闭和自动卸载功能,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漏、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记录仪;运输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性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2   2、通用条款 (1)对申请人的要求 ①申请人应当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从事垃圾清扫、收集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从事垃圾运输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②企业经营性管理体系健全,组织结构设置合理; ③具备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④制定有科学合理的应对特殊天气、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⑤具有固定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2)对企业人员的要求 ①企业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作业所必须的管理、驾乘、调度、维修等人员; ②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与所驾车辆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汽车驾驶经历。 (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条件: 1、分级条款 (1)一级企业的条件包括: ①处理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或者是所有规模的焚烧垃圾处理厂,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从业业绩良好; ②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企业净资产达到8000万元以上,其中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③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垃圾处理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2)二级企业的条件包括: ①处理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从业业绩良好; ②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以上; ③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垃圾处理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2、通用条款 (1)经营管理 ①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合理、高效,组织结构设置合理,企业章程健全。 ②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运行管理 ①城市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单位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③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3)安全管理 ① 垃圾处理厂的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②必须具备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已组织认真实施; ③企业应配备沼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以及必要的通风、防毒等安全防护装备; ④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

  •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备注示范文本空白样表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企业经营许可申请表》其他纸质 原件1份必要
示范文本空白样表
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当年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其他纸质 复印件1份必要
企业拥有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企业关键和需持证上岗人员身份证、上岗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其他纸质 复印件1份必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照批文复印件1份必要
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其他纸质 复印件1份必要
企业章程其他纸质 复印件1份必要
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所必须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抢修机械的购置凭证其他纸质 复印件1份必要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经营、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其他纸质 复印件1份必要
  • 办理流程

泰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清扫、收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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