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日报 作者:刘晓荣 编辑:小夭
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循环利用、管理制度等诸多环节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标志着长治市垃圾分类管理进入法治化阶段。
《条例》分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0章55条,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适用范围、分类投放标准、分类收运与处理要求、源头减量方式、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不仅为长治市开展垃圾分类提供了一份细致的操作指南,更让相关工作有法可依。
自2018年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以来,长治市不断规范垃圾源头分类投放、完善收集运输体系、强力推进终端处置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处理中心、污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医疗废物处置厂、城南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配套填埋场先后投入使用,市民垃圾分类习惯逐渐养成。《条例》的施行,对长治市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