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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6月09日
项目概况

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NXDDLFW-【2025】020

项目名称: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车辆保险1(项)详见采购文件140,000.001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近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纳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必须具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只允许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提交纸质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前来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垃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3楼

联系方式:1357118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诺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泽周商务1413室

联系方式:0917-3327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32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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